年创收五十万元的律师,实际收入能有多少
行业外的朋友都觉得律师收入很高,赚钱很轻松,每天动动嘴皮子,轻轻松松就把钱赚了,这也许就是这些年律师人数激增的一个方面原因,很多年轻人一头扎进这个行业后才发现,律师这个行业远远没有自己想象的那样光鲜亮丽,表面光鲜的背后多多年的寒窗苦读和执业的迷茫与艰辛。
律师也很喜欢给自己各种头衔或身份,最常见的各种主任或一级律师,二级律师,至今没有搞明白一级和二级哪个厉害,还有这些律师头衔都是如何评出来的,是官方认定的还是自封的,也有一些人大代表或各种监督员、仲裁员、调解员等,总之,出门在外,身份都是自己给的。
在律所内部,也有专职律师,合伙人,高级合伙人之分,有的还有一级合伙人,二级合伙人,名誉合伙人,荣誉合伙人的区别。其实在官方颁布的律师执业证上,无论是律所主任,律协会长,还是刚刚执业的小白律师,身份统一只有一个,那就是“专职律师”,其他身份,都是自己给的。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区别,那就是创收高低的区别。
律协会长也好,律所主任也好,一定是在这个行业有一定影响,创收达到一定水平的律师,刚刚执业的小白律师,不可能当上律协会长,除非是在写爽文。每个律所对合伙人或高级合伙人的创收要求不一样,有些规模不大的小律所,甚至没有要求。通常来讲,律所对合伙人的创收还是有要求的,有的一年三十万,有的五十万,有的一百万。拿五十万举例,年创收五十万的律师,实际收入能有多少呢?
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是,年创收不等于实际收入。律师的创收里,需要缴纳税费、律所管理费、办公成本、差旅费等,如有有的案件是跟人合作,或者有人介绍,还需要跟别人分钱。有人要问,律师收了代理费后不入账不就没有那么多开支了吗?有律师因为收费不入账被投诉后,律师费全额退还的,所以基本没有律师会把代理费全部放进自己口袋,那是风险非常大的事情。
跟人合作的案件,一般需要两个人平分,有时候如果案源是别人的,自己只能拿30%甚至更少。如果是别人介绍的案件,根据具体情况需要与介绍人分钱,实践中介绍人有拿20%的,有拿50%的,甚至有拿80%的,根据收费高低和案件的难易程度以及介绍人的参与程度,这是行业内心照不宣的现实,这样算下来,创收的金额里,自己还能拿多少呢?
如果50万的创收全部是自己的案件,扣除各项费用后,能拿到三十五万已经是比较高的收入了。因为律所的管理费和税费一般要占到20%左右,还没算办公费、差旅费等开支。这还不包含办公室费用和给助理开的工资,这两项加起来也需要大几万的开支,算下来自己到手还不到三十万。如果还需要支付介绍人的介绍费或合作律师的费用,到手的收入还要进一步减少,到手就剩下20万左右了。
即使是这样,一年五十万的创收又有多少律师能够完成呢,很多年轻律师在执业的最初几年,创收只有十几万甚至几万块钱,五十万的创收已经是合伙人的级别了。有的合伙人因为无法完成五十万的创收,只能选择向别的律师“借业绩”,即使让别人的律师费入自己的账,然后再把钱转给别人。这也是行业内心照不宣的事实。如果五十万不全部是自己完成的,实际收入又要进一步减少,可能还不如在企业作法务的同学收入高。
有的律所管理费比较高,尤其是一些规模比较大的律所,律师同行们为了减少开支,就选择转所到管理费比较低的律所,这样确实能够降低成本,但小所有小所的弊端,如投标受到限制,行政服务效率低下,律所管理比较落后,这不利于律师的长远发展。有的律师转所后觉得不适应,最后又转回来,频繁转所也不利于律师的长远发展。
也有律师为了解决律所管理费过高的问题,干脆自己出去创办个律所,这样赚的钱就全部是自己的。但又出现的新的问题,律师需要自己承担新律所的租金、水电及管理成本,除了把精力放在做案件上以外,还要付出很大精力负责律所的行政管理以及处理和主管部门的关系,有的律师自己出去开所后做的很好,也有律师最后疲于应付不得不重新回到以前的律所继续执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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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的执业之路充满艰辛,跟创业初期的艰难如出一辙,光鲜亮丽的背后是常人看不到的艰辛。没有案件的时候愁案件,有了案件后又愁如何办理案件,比较律师处理的事情都是当事人无法解决的疑难杂症,律师费也不是那么好赚的。收到的律师费,到自己手里能有一半,就非常不错了。
今后,当你再遇到某某年创收过百万的所谓行业内律师大佬,千万不要羡慕别人的收入,真正到自己手上的,可能还没有上班的工资高。
好好善待你身边的律师朋友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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